今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國廣播電視協會第四屆全國春節電視文藝晚會“春晚獎”,第九屆全國電視戲曲“蘭花獎”頒獎儀式在京召開,近四百家電視臺出席會議。在活動開始前,就北京電視臺“關於請求中國廣播電視協會電視文藝工作者委員會強烈譴責郭德綱侮辱逝者行為”的函,中廣協電視文藝工作會委員會發出嚴正聲明,強烈譴責郭德綱的過分言行,並強烈要求郭德綱向北京廣播電視臺以及王曉東台長和家人道歉。(宿霧12月15日新華網)
  11月19日,北京電視臺台長王曉東因病去世,次日郭德綱在微博上發出一首打油詩,引發猜測,媒體一度熱炒,此後有傳北京電視臺告了御狀,當時筆者不以為然,只道這小道消息純屬謠言,堂堂北京衛視,首都媒體、業界良心,豈有心狹量窄到這個地步住商不動產的,不料想謠言竟再次成為遙遙領先的預言,BTV把事情捅到了中廣協電文委,這下不得不認真對待了,並試著發表些個人觀點。
  鹽從哪咸,醋打哪酸,凡是有個前因後果,北京電視臺和郭德綱結梁子始於2010年的八月風波,此前便有嫌隙,還屬於磨牙磕嘴小打小鬧,無非利益往來上的多寡得失。時至usb當年七月末,所謂郭德綱侵占綠地事件爆出,北京電視臺《每日文娛播報》派出工作人員採訪遭拒,過程中發生口角推搡,私下協商不成,雙方就此鬧僵,郭德綱在演出中火力全開,後全國媒體群起圍攻,霹雷閃電般的你來我往中,有幾個問題一直未見北京台方面回覆,其一:所謂“侵占綠地”爆出後,北京台出面採訪的為何是娛樂節目,而非《法制進行時》?其二:所謂“被打”的“記者”周先生究竟是不是記者,有無採訪資質?其三:即便是記者採訪,可不可以擅入民宅?其四:北京電視臺方面在德雲社主力演員“退出”這個插曲中究竟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光陰荏苒,轉眼三年,郭德綱笑稱自己是打不死的甄嬛,演藝事業如日中天,商演辦到海外,小劇場走出京城,電視節目收視長虹,且登上了蛇年春晚舞臺,可謂春風得意;北京電視臺也不含糊,在已故王台長的堅強領導下,雖然全國衛視排名並不居前,但高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在721特大暴雨災害報道中顧全大局,熱情謳歌廣大人民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大無畏精神,贏得高度贊譽。按說兩方即便不能摒棄前嫌化干戈為玉帛,至少也該相安無事井水不犯河水,豈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關於郭德綱11月20號的微博,郭德綱經紀人王海稱外界太敏感,聯想力太豐富了。由此看來,無論郭德綱這首打油詩是否言有所指,德雲社方面至少是一個不願把矛盾再升級的姿態,反觀北京電視臺,不管是部分編播人員在微博上與郭德綱粉絲罵戰,還是其辦公室出租食堂推出的新品種“油炸綱”以及後來的告御狀,無論如何都顯得很不入流。
  道理再簡單不過,BTV是官方媒體,郭德綱是個民間藝人,在中國特有媒體管理體制下,官辦媒體和公權力是綁定在一起的,郭德綱充其量是個說相聲的草根支票貼現,憑藉官媒的話語權壟斷優勢對一個閑散藝人發起攻擊,從哪個角度都不占便宜,所謂勝之不武,敗之大辱。
  再來說說中廣協電文委,中國廣播電視協會是全國性的廣播電視社會團體,1986年10月成立於北京,現有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電視學會和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在內的47個單位會員、38個專業委員會,中國廣播電視協會電視文藝工作委員會便是其中之一,一個主旨為評獎、交流的機構,赫然介入到會員單位與藝人之間說不清道不明的是非當中,實在是一種極其缺乏智慧的表現,當初八月風波時,據稱BTV某欄目負責人要求德雲社方面破財免災,未見中廣協電文委出面調查,周姓工作人員身份到底是否為記者,中廣協不曾過問,此番北京電視臺的訴請卻被高調響應,中廣協電文委之護犢子較之郭德綱實有過之而無不及。
  利益多元化的時代,解決紛爭最好的手段是付諸法律,任何人祭起道德的法寶都很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道德沒用了,而是泛道德化不靈了,站在不同的角度,對一件事會有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解讀,有人罵郭德綱漠視生命侮辱逝者,也有人贊他以直報怨光明磊落,有人挺中廣協電文委伸張正義激濁揚清,有人指他越俎代庖濫用公器。王台長的家人如果認為郭德綱微博上的言論傷害到逝者的尊嚴及他們的感情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北京電視臺台和中廣協電文委且請退回幕後。以公權力的形式封殺一個藝人也許確能收效,但媒體的尊嚴和公信力也必將因此盡掃。一場錯位的較量註定不會有真正的贏家,勸諸公切莫再無風起浪。
  文/左小樓  (原標題:封殺郭德綱?無風誰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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